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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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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保金”贷款业务
- 产品定义:“助保金”贷款——是指对纳入“重点小微企业池”的企业提供授信业务,由政府和合作企业分别提供一定金额的“风险补偿金”和“助保金”共同建立“助保金资金池”,向池内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信贷业务品种。 适用对象:主要解决中小型或微型的企业客户在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求 产品特点: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用信一并办理,手续简便;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节省业务运作时间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赤峰农行审批权限为500万元,超过500万元上报区分行审批)。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0%。 办理流程:纳入“重点小微企业池”(由泰升公司、经信委共同认定,同意后方可纳入)---借款人申请——银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提供资料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贷款卡。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公司制企业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意见书; ●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 ●企业近期财务报表、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2年的为成立以来); ●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或上年度的银行对账单;外贸类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或上年度的报关单;制造类、住宿餐饮类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或上年度的水电费单据; ●抵(质)押物、保证担保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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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助业贷款业务
- 产品定义:个人助业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小企业主等。 产品特点:方式灵活,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方式之一或组合。可一次核定抵押额度,多次循环使用。可采用自助方式,自己放款、还款,轻松自主。 贷款额度:最低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期限利率基础上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和农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借款人申请——银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提供资料 :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现住所证明; ●还款能力证明; ●贷款使用计划或符合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证明或声明; ●生产经营证明(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或摊位证等),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担保资料; ●其他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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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穗强农贷”业务
- 产品定义:“金穗强农贷”业务—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作的旗县(我市9个旗县和松山区)将“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视同有效担保引入信贷业务中用于覆盖部分或全部风险敞口的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信用。 适用对象:各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对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带动作用的县级以上(含)扶贫龙头企业。 产品特点:“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由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其中“金穗强农贷”年贴息率3%。。 信贷业务额度:单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业务期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 还款方式:可采用按约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付息的方式。 提供资料: 书面的贷款申请书(含当地扶贫办开具的推荐函)及扶贫龙头企业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 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验资证明、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申请信用授权书(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身份证明、预留印鉴及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近期财务报表、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2年的为成立以来); 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 抵押担保资料; 企业近期或上年度的银行对账单;外贸类企业近期或上年度的报关单;制造类、住宿餐饮类企业近期或上年度的水电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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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
- 产品定义: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在落实全额有效抵(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的前提下,根据提供的抵(质)押物和保证担保,直接进行授信和办理各类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等表内外融资业务,业务结束时等额减少授信额度的信贷产品。 产品功能:该产品主要解决小型或微型的企业客户在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求。 产品特点: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用信一并办理,手续简便;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节省业务运作时间。 信贷业务额度:全额房地产抵押担保≤500万元。 业务期限:各类贷款和保函业务期限原则上在1年(含)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其他业务期限原则上在180天(含)之内,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 还款方式:期限不超过半年的,可采用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期限超过半年的,原则上采用按月(季)偿还本息的还款方式。 提供资料: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明等;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公司制企业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意见书; ●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预留印签; ●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新建企业可不提供)及近期财务报表; ●近12个月或上年度的交易流水(制造业小企业还提供水、电费缴费证明); ●抵(质)押物、保证担保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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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
- 产品定义: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我行在统一授信额度内为小企业客户核定一个可撤销的最高贷款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小企业客户可通过营业柜台、网上银行、银企通平台和自助设备等渠道自主、循环使用贷款的人民币贷款产品。 适用对象:企业规模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型为小型或微型的企业客户。正常生产经营满2年以上,且经营业绩良好,信用评级达AA(含)以上。 产品功能:满足小企业客户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流动资金需要,贷款额度一次核定,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自助办理,客户的评级、授信以及可循环使用额度一并审批,节省客户融资费用,提高客户融资时效。 信贷业务额度:自助可循环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和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单户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业务期限: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且不得超过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期。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 提供资料: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明等;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公司制企业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意见书;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预留印签; ●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新建企业可不提供)及近期财务报表; ●近12个月或上年度的交易流水(制造业小企业还提供水电费缴费证明); ●抵(质)押物、保证担保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