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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工作的通知

来源:巴林左旗人社局 作者:转载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6019

 

 

 

 

左人社字[2018]74号

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工作

公告的请示

旗政府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全旗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工作,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8]100号)文件要求,现就全旗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有关事宜需在巴林左旗政府网公告。

请批示

 

       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工作的通知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8]100号)文件要求,现就全旗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旗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领条件及补贴标准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

2、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4、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暂定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暂定为2000元。

列入自治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技能补贴标准向紧缺急需职业(工种)适当倾斜,但倾斜幅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20%。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的主要程序: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二代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审批表》2份,(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cf.nm12333.cn/下载);

3、审核通过后,按月在人社局网站上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