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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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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倒计时,申报要及时!逾期被罚事不小~~

来源:内蒙古国税 作者:11 编辑: 发表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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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年末将至,一年快要过去了,12月申报快结束了,这个月你的申报完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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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15日前(征期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还有两天,请大家按时申报纳税,避免逾期被罚!滞纳金可不是个小事,小编整理滞纳金的相关知识,供您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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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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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0.05%×滞纳天数(加收率是统一的,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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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公司不想开下去了,必须去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否则的纳税义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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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对于拒缴纳滞纳金的行为,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编辑设计:内蒙古国税 

: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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