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六保”任务有序放开 “地摊经济”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 作者:转载 编辑:付明泽
发表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108

6月2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发布通知,要求各盟市认真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尽快研究在保障安全、保障通畅、保障防疫,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不破坏环境卫生的“三保三不”前提下,有序放开“地摊经济”。

《通知》提出,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休闲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