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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转载 编辑:付明泽 发表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1664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的通知

内工信信软字〔2020〕128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林格尔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工业互联网支撑疫情防控,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动能转换,按照工信部《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82号)要求,我厅决定遴选一批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上报工信部,工信部将择优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为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为导向,关注提升短期和长效相结合的解决方案供应能力,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有借鉴推广意义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重点征集三类解决方案:

  (一)提升突发事件响应能力的解决方案,如疫情科学防控、医院医疗支撑、应急物资对接调配等解决方案。

  (二)恢复制造企业产能的解决方案,如协同研发、远程运维、在线智能服务、协同办公等解决方案。

  (三)保障供应链完整的解决方案,如供应链风险预警、协同制造、产能共享、柔性转产、供应链金融等解决方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解决方案能有效支撑开展疫情科学精准防控,或能快速解决因疫情造成的企业停工停产问题,或能提供面向产业、区域的服务保障,并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要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解决方案。申报主体按照附件2的模板要求如实填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林格尔新区推荐的解决方案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不超过5个。

  (三)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解决方案的优先顺序填写《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扫描件电子光盘报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5754711419@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特尔、白乌日汉

  电 话:0471-6919176、6944276

  邮 箱:15754711419@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主楼1802室,邮编:010098,收件人:白乌日汉

  附件:1.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推荐信息汇总表

      2.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模板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