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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旗强化末端查验有序复工复产

来源:赤峰日报社 作者:转载 编辑: 发表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2240

  前两天,家住阿鲁科尔沁旗百合新城小区的张先生一家从辽宁省沈阳市返乡,返乡前通过电话向社区备案,下车后在车站测体温、登记信息,到家后在社区备案并进行隔离。目前,阿鲁科尔沁旗疫情防控工作重心由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转向外防输入、末端查验,实施网格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排查”等方式,对外来车辆及人员进行末端查验。
  持续加强社区、村屯管控,确保末端查验准确。该旗建立以苏木乡镇街道、苏木乡镇街道各片区、嘎查村社区、自然村组和居民小区为单元的四级网格防控体系,各苏木乡镇街道已建立网格2859个,组织网格员4000余人,全面落实末端查验措施。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包联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包联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包联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居民小区管控工作机制,相关人员轮流到居民小区出入口值守,配合街道社区开展防控工作。
  加大对小区居民管理力度,对进出人员实行实名通行证和身份证查验工作。全旗上下落实返乡人员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措施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体温异常的及时上报并严格按有关程序处理。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将工作重点确定为疫情防控与稳定经济两手抓,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近日,阿鲁科尔沁旗制定出台《关于“外防输入、精准预警”保证全旗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通告》,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开复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服务、指导。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复工,暂缓开放人员相对聚集场所。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履行相关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责任,落实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和重点场所消毒消杀等措施。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指导各行业复工复产,保障复工复产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全旗城乡客运公交车、城区公交车、出租汽车已恢复营运,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8家、农牧业企业复工复产6家、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34家、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88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