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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转载 编辑:付明泽 发表日期:2020-02-25 浏览次数:1628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工信经运字〔2020〕40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厅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在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推动自治区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工信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全力推动自治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人员安排
自治区工信厅成立7个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综合组,组长胡瑞芬,成员强华、张琛、王潮、郝丹。
第二组:盟市组1组,组长赵朝晖,成员乔洋。负责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第三组:盟市组2组,组长蔡卫民,成员卢岩。负责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兴安盟。
第四组:盟市组3组,组长杨子江,成员于斐。负责通辽市、赤峰市。
第五组:盟市组4组,组长霍航雄,成员张宇。负责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
第六组:盟市组5组,组长李志强,成员张国军。负责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第七组:盟市组6组,组长李永清,成员索全宏。负责乌海市、阿拉善盟。
二、工作组工作职责
各工作组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综合组:主要负责综合工作,具体工作为:
1.负责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调度、汇总和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
2.及时汇总、处理盟市组收集上报的问题和建议。
盟市组:主要负责核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盟市工作,具体为:
1.督促检查盟市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国家和自治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调度、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周调度制度落实情况,核实相关数据)。
2.深入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包括已复工和未复工重点企业)。
3.指导盟市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对未复工规上工业企业要制定复工计划,并汇总带回。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综合组对6个盟市组上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2.盟市组2月24日开始赴所负责盟市,开展推动复工复产服务和指导,每天晚上6点前将当天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收集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报综合组(见附件)。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分盟市形成综合报告(含盟市总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和措施等)。
3.盟市组工作人员赴园区和企业服务时,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必须主动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等。
4.各盟市工信局要积极配合,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协助工作组更好地完成任务。
四、联系方式
为方便工作,建立自治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微信群。
联 系 人:自治区工信厅经济运行局张琛
联系电话:0471-4825109/15248070055。
电子邮箱:jxwyxj1450@163.com
传 真:0471-4620675。
附件:困难问题和建议汇总表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