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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转载 编辑:付明泽 发表日期:2020-01-06 浏览次数:1689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区5G网络建设,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白乌日汉
联系电话:0471-6919176
邮 箱:15754711419@163.com
附 件:《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3日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区5G网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布局
自治区通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5G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并与自然资源、住建、电力等部门规划有效衔接。自然资源部门要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利用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住建部门要为建筑物规划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空间,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到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环节进行审验。电力部门在规划建设电力网络设施时,要满足5G基站的用电负荷及站点部署。各地要将5G基站站址、机房、管线、天面、配套电力等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相应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明确建设与管理要求。各地要做好智慧杆塔统筹规划,推进城市智慧杆塔“一杆多用”建设和改造。
(责任单位:各盟市政府、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厅、自然资源厅、通管局、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二、开放社会公共资源
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所辖区域及所属建筑物,市政绿地、园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地铁、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道路指示牌、广告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及场所无偿向5G基站开放,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要协调设置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电力配套设施的建设地点。已出租和拍卖使用权的社会公共资源不得向5G基站建设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单位:各盟市政府、住建厅、公安厅、交通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通管局、呼铁局、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三、开放商用建筑、住宅小区
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监管设计、施工等企业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将基站、室分、配线管网、设备间和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等同于水、电、气、暖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建设中,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住建部门要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建设5G基站,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责任单位:住建厅、工信厅、通管局、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四、降低用电成本
蒙西电网要对新建、升级改造的5G基站及配套机房等设施,参照大数据产业执行自治区战略性新兴特色优势产业政策,实现最低到户0.26元/千瓦时电价。蒙东电网要对新建、改造的5G基站和配套机房等设施按照自治区战略性新兴特色优势产业政策,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并免除基本收费。
(责任单位:各盟市政府、发改委、工信厅、通管局、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五、推进“一站一表”直接供电方式
各级电力部门要对5G基站及配套设施用电报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5G新建和升级改造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实行“一站一表”直接供电,对暂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由电信设施运营方单独安装电表,按照直供电电价收取用电费用。
(责任单位:工信厅、通管局、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六、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工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建、通信管理、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5G网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厅、交通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通管局、内蒙古电力、蒙东电力、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