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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推荐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 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转载 编辑:付明泽 发表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3468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推荐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 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22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在首批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工信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区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2018年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已入选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
  (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经信委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盟市经信委及和林新区管委会推荐项目1项,确实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不推荐。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三)请于2018年7月27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报送材料包括各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函和《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2个方向的一式四份,3个方向的一式六份。纸质版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材料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排序序号-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申报方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洪轶
  联系电话:0471-6945796
  电子邮箱:nmjxwxtc@163.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1021(010055)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
        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方案
      2.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