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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政府网 作者:转载 编辑:付明泽 发表日期:2018-04-11 浏览次数:3710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区直驻赤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黄国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志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翔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潘永如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 晨 市检察院检察长
夏国华 市发改委主任
王占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子林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子明 市人社局局长
姜惠君 市国土局局长
吕世忠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大鹏 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玉波 市商务局局长
张国庆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杨 勇 市食药监局局长
李彦彬 市安监局局长
郝久武 市金融工作局副主任
李秀峰 市国资局副局长
康进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姜晓光 市国税局局长
于凤清 市地税局局长
巴 毅 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行长
姜仕学 赤峰银监分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主任刘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信委副主任庄国俊兼任。
(二)领导小组统筹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放相关信息权限,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审核确定合作中介信用机构,监督考核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汇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平台建设过程中出现具体问题。
(三)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