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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作者:王洪颖 编辑: 发表日期:2016-06-23 浏览次数:1102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升交通物流综合效率效益,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


  《方案》指出,近年来,我国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我国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不足,交通枢纽和物流园区布局不衔接、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物流发展滞后、运输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未能有效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此,要进一步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业稳增长的有关部署,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进一步提升综合效率效益。


  《方案》明确,要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融合联动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精准衔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


  到2018年,全国80%左右的主要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0%以上,运输空驶率明显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20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5%以上,大宗物资以外的铁路货物便捷运输比率达到80%,准时率达到95%,运输空驶率大幅下降。城乡物流配送网点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15年降低2个百分点。


  围绕上述目标,《方案》要求,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加快交通、物流与互联网三者融合。


  其中,《方案》明确,尽快打通连接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实施铁路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等工程。支持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制定出台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


  我国将研究出台交通物流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平台信用记录归集,逐步形成覆盖物流业所有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评价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和预警警示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的机制。


  《方案》强调,要从优化市场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着手,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例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用地支持,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标准设备生产推广和绿色包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多渠道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