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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作者:付明泽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4583
事项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
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登记注册科
行政权力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法律法规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审批范围和条件
在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联络员备案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和联络员姓名、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等;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事流程
受理→办结(发放备案通知书)
办事流程图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申请表格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也可登录“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
0476-8334678 5890580
投诉电话
0476-5970100 0476-5890587
受理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2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3、2014、2015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