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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作者:付明泽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4871

事项名称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 
  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登记注册科

行政权力名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在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的公司;
  2、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质权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放通知书

办事流程图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qyj.saic.gov.cn)下载;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 
  0476-8334678 5890580

投诉电话 
0476-5970100 0476-5890587

受理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2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013、2014、2015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