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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 作者:邵天锐 编辑: 发表日期:2017-03-14 浏览次数:2666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厅企业函〔2017〕86号)、《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的原则,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的创业基地进行初审,对拟推荐基地的申请报告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对拟推荐的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后,向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进行申报。每个盟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基地通过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向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具体地址为https://www.nmgsme.gov.cn/BasesService/,各申报主体需要在枢纽平台中进行注册,通过认证后进行填报。具体的操作手册可以在“申报系统—帮助”菜单栏下载。(注:由于申报系统正在完善,申报主体要在3月15日以后登录。)

技术支撑人:白静和

联系电话:18655509286

联系邮箱:ft3384114@126.com

三、盟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审核时的登录地址、账号、密码与申报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相同。

四、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编制目录,并依顺序装订成册,于3月25日前将盟市推荐文件、基地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4份(包括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马国银

联系电话:0471-4826513

   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张 荣  0476-8332096
                                            2017
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