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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公告
来源: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王洪颖 编辑: 发表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310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经信投规字〔2015〕309号),在各盟市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经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审和部门审核,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将符合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7日
自治区经信委联系人:任敏丽,联系电话:0471-4826630
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李荪,联系电话:0471-4192912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xlsx